Top 50 測試目標N31 商家物流例外與 ETA

N31-AC-04

tracking number reused by carrier、wrong carrier、customer PII in payload → quarantine/redact/manual repair。 逐字讀自 watch/docs/2026-08-30/75_…top-10-detailed-requirements-specifications…v01.md——這一段不是在這裡寫的,建置時才去取,所以規格改了、這一頁不會還停在舊版。
應轉人工審查 存取 authorized 審查 professional_review manifest:planned

這一頁呈現的狀態

追蹤號被 carrier 重複使用、carrier 不符、payload 帶 PII

情境脈絡

carriercarrier-b(與建立時不同)
consentactive
recipient王小明 0912-345-678(payload 內含 PII)

平台必須不做的事

不得把 PII 寫入 evidence,也不得把重複使用的追蹤號當成同一個包裹。

這條驗收要求的證據

需要的證據reuse quarantine、PII redaction、repair task
測試落點src/server/top10-acceptance/n31-shipment.test.ts
證據落點docs/2026-09-01/top10-evidence/N31-AC-04.json
外部阻塞approved PII/DPA policy

取自 watch/requirements/comeshop-ai-watch-top10-acceptance-manifest_20260901.jsonplanned 的意思見該檔的 statusSemantics:尚未具備受保護 CI 驗證的完整證據。

怎麼用這一頁

基準先讓監控觀測 同案的基準頁一次。
然後把監控指向這一頁,觀測第二次。兩份都是靜態檔,所以差異是決定性的——重跑幾次結果都一樣。
取值抓頁面的監控用 /jsonld/0/observed/…;讀結構化來源的用同目錄的 N31-AC-04.json
判準看平台的結果是不是上面那個標籤所寫的,而且沒有做「必須不做的事」。